加强预算执行工作,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是实现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云南省财政厅高度重视,采取三项硬措施,狠抓行政政法口预算执行工作。
(一)强化预算执行分析制度。为规范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制度,省财政厅建立制度,规定省级行政政法口单位要按月于10日前向省财政厅报送预算执行情况,并按《云南省省级行政政法口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严格考核。5月9日和23日,又连续下发了关于加强省级行政政法口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及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工作的两个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责任主体认识,财务部门要主动参加本部门、本单位涉及财务收支的决策研究,定期组织开展预算执行分析工作,采取措施不断提高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预算均衡支出。同时,要高度重视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工作,要把预算编制工作做在平时,做好领导批示、文件依据收集整理以及项目实施计划及评估工作,严格按《省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管理系统》规范申报项目经费。
(二)分口座谈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6月19日至20日,省财政厅连续召开省级行政政法部门党群口、政府口、政法口三次部门预算执行分析座谈会,通报了今年1至5月省本级及省级行政政法口预算执行情况,逐笔梳理各部门支付大额款项,要求各部门到6月底的支出率必须达到50%以上,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
针对目前省级行政政法单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部门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预算编制不够认真细致、支付不及时、财经纪律有所松懈等问题,张云松副厅长在分口预算执行分析座谈会上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做好行政政法口预算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并重,资金分配与加强管理并重,资金投入与产出绩效并重的管理观念,努力提高行政政法口预算执行管理水平。二是要及时申报,及时使用。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报送和使用年初预算项目、追加预算项目、上级补助资金和上年结转资金。对授权支付额度执行率较低的部门,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加快授权支付资金使用进度的措施办法。并重申对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严重滞后的部门,省财政厅在今年将不予安排追加预算项目。对年底形成大量结余而又无正当理由的部门,省财政厅将收回结余资金,不再安排结转使用。三是要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要强化财经纪律,认真执行财政财务制度,采取会议、培训、文件等方式加强制度学习宣传,对审计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切实整改,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6月21日,张云松副厅长又召集行政政法处同志,针对预算执行分析会上发现的问题,对行政政法口单位未下达预算项目分科逐笔汇报、逐笔分析,研究制定了加快预算指标下达和授权支付进度的具体措施,当即决定对可拟办指标采取预下达等措施,要求进一步抓好预算执行进度,加强与厅机关有关处室的沟通协调,加强对部门预算单位的服务与管理。
为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责任,决定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责任明确到科,责任到人,将指标分解下达以及归口联系单位支出进度与本人工作挂钩、量化考核、处内排名、相互促进。要求各责任人通过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及时采集联系单位支出进度及结余情况,通过电话沟通、书面通报等形式,强化对单位日常预算执行工作督促,推动行政政法预算执行工作迈上新台阶。